5月12日,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发布公告,朱丽因违规买卖证券行为受到行政处罚。
朱丽于2019年3月1日至2025年1月28日任职于中银证券(601696)乌鲁木齐东风路营业部,属于证券从业人员。
经过调查,朱丽在2019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21日期间,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,累计买入金额为2952万元,卖出金额为2941万元,合计亏损20万元。
该行为违反了《证券法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配资大本营,构成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。最终,朱丽被处以5万元罚款,并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。
51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